(陳山仹報導) 全國人大會議有關制定香港《國安法》高票通過,包括把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和外部勢力干預等內容,然後交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納入附件三,在香港公佈實施。
這件事無疑是香港及國際社會最高度關注的事,香港民眾有恐慌想移民出走的,但更多一般香港民眾是接受的。
就像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明白地指出,立法只是針對一小撮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香港過去近一年的反修例示威衝突,受到外國勢力及「港獨」份子不斷破壞,社會混亂不安,嚴重影響一般民眾的生活,中央不能不出手,以保證一國兩制實踐,以及香港繼續安定繁榮。
「港版國安法」被一些有心人操縱,而造成部份香港民眾驚慌,但是,中央是基於香港局勢作出的慎重決策,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國安法》的制訂為的是依法懲治搞「港獨」、「黑暴」等的極少數人,堅決反對外來干涉,是為了維護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保障香港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穩定。
其實,大家都知道港獨主張是不會獲得大多數香港人支持的,但是在反對派掩護下,暗中培植力量,在一次次社會事件中,以推動民主、自由、人權做幌子迷惑市民、學生和年青人,大肆煽動反中仇中,不失機會販賣「港獨」主張。
反對派或許在短期裡,可以藉一些價值理念召喚一些年青人與激進的知識份子上街對抗,但香港社會實質上並未具備「時代革命」的大環境,他們造成的只是更多香港人的人身安全危害和生活不安寧。
尤其是利用及號召年輕人和學生上街示威搞破壞,這些人本該為工作打拼,為學業努力,卻走上街頭成暴力混亂的先鋒,不是受傷就是傷害他人成了犯罪人士,毀掉本來應有的大好前程。
大家要理性的瞭解,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香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要鞏固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強化國際社會的信任。並不會影響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香港民眾的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香港民眾可以過更安定有發展的生活。